2019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宪法考点知多少
发布时间:2019-10-01 02:29来源: 网络整理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2019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宪法考点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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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法律知识考试《宪法考点知多少》,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最高法律准则;它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距离我们如此之近,那么今天我们就围绕宪法,来看看考试中有哪些与宪法相关的考点。
问题一: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____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2
C.1978
D.1954
【答案】D。解析: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问题二:以下关于我国现行宪法结构体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和首都
B.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和首都
C.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象征
D.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答案】D。解析:我国宪法开篇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问题三: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其自治权不包括:
A.行政管理权
B.立法权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D.外交权和防务权
【答案】D。解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不包括外交权和防务权。
问题四: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表述错误的是:
A.可以享有科研和艺术创作的自由
B.可以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C.可以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既不享有选举权也不享有被选举权
【答案】C。解析: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后既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不享有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问题五: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是:
A.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B.修改宪法
C.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D.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答案】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决定特赦;4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5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等。
综合以上,我们不难发现,考察宪法相关知识点时,更容易围绕国家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三个具体内容来设置考题,而这部分知识多数原文摘取自宪法,所以我们遇到宪法的题目时不必慌张,只要能够扎实的掌握知识,宪法分数便不难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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