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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民政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30 15:53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民政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民政厅下属事业单位共3家。各单位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民政厅信息中心(浙江省低收入家庭核对指导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民政业务管理系统开发、推广和应用的牵头协调工作,全省民政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和指导全省低收入家庭核对工作等工作。

(二)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咨询、网上预审及相关查询服务及社会组织核准登记后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三)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中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3家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11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2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9年11月9日(全天),杭州市内。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22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