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2019-09-26 16:12来源: 网络整理导语:内蒙古公务员时事政治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时政模拟题、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成绩斐然。
作者: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宋婷
法治是目前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回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法治建设改革发展之路,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又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从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从而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探索之路,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再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中国法治建设在实践中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追寻良法善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国。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党代会的形式对依法治国进行总体部署和全面规划,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意义重大,揭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基本格局。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目标,积极推动法治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的系统工程建设勾勒出清晰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日益深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诸多成就,充分地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增强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个方面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就如同一列火车的车头,而法就如同火车行驶的轨道。这两者何来谁大谁小呢?“权大还是法大”才是真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这个核心问题,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实践证明,中华民族之所以能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根本就在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二、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众所周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道德是没有强制的柔性自律,法律是长着“牙齿”的刚性规则。作为社会治理的两种基本模式,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它强调对任何人都一律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以德治国就是通过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对不同人群提出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正所谓“法安天下,德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