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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做好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考试考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12 10:24来源: 网络整理

4.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须于考前一周(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关于2019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9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2018年第1号和2019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也可以直接按照对大纲内容调整后编排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进行备考。

五、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各地在进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时须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认真履行处理前的告知等程序,确保处理程序依法合规。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甄别,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试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市(州)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下载:

1.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3.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9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业药师资格证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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