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三大诉讼法常见
发布时间:2019-08-09 13:53来源: 网络整理重庆法检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整理了重庆法检考试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考点是三大诉讼法常见不同点的有关考点提炼,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重庆法检考试。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主要涉及的都是一些识记性考点,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三大诉讼法之间的一些常见不同点,包括公开审理、中院管辖范围和上诉时间这三处,通过对比来掌握进行区分。
一、公开审理制度
公开审理制度中包括法定不公开,也就是一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还有申请不公开,需要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才会进行不公开审理,其余的案件都要进行公开审理,面向社会公众进行。
(一)行政诉讼
1.法定不公开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公开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比如张三向政府申请公开的信息包含着国家机密或者涉及到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那么政府不公开该信息,该信息涉及到法定不公开的情形,所以张三如果就此提出行政诉讼,那么该行政诉讼案件为不公开审理案件。
2.申请不公开
申请不公开的案件主要是指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需要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才会进行不公开审理,如果没有当事人申请,则为公开审理案件。
(二)民事诉讼
1.法定不公开
民事案件的法定不公开审理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案件和涉及个人隐私案件。
2.申请不公开
申请不公开情形包括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和涉及离婚案件,需要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申请。
和上述的行政案件相比民事案件中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多了一个涉及离婚的案件,这也是二者中的一个重要区别点,需要进行重点把握和区分。
(三)刑事诉讼
1.法定不公开
刑事案件的法定不公开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以及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比如说十五岁的张三故意杀害他们,在十六岁接受审判时,由于未成年,所以该案件为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但是这一类案件,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2.申请不公开
刑事案件的申请不公开情形主要是指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
刑事案件相较于上述行政案件,多了一个法定不公开情形中的被告人审判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情形,所以关于公开审理制度,记忆的方法就是在掌握行政诉讼的情形基础之上,掌握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与之相比多加的内容,可以有效迅速掌握该考点。
二、中院管辖范围
一般的案件大多都是由基层的区县法院进行级别管辖,对于其中一些规定的特殊情形属于中院管辖的范围,需要重点把握。
(一)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中院管辖的情形包括如下三种:
1.被告级别高
行政诉讼的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或者是国务院部门时,管辖的法院应该为中级人民法院。比如说张三受到了县政府的处罚,对该处罚不服,是在县法院起诉还是在市中院起诉?答案是应该在市中院管辖;那如果张三受到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应该在哪一级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受到了公安部的处罚,又应该在哪一级法院起诉?如果是县公安局的处罚,应该在县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公安部的处罚,应该是在市中院起诉,因为公安部属于国务院部门,属于被告级别高的法定情形之一。
2.被告专业性强
被告涉及海关处理的案件。如果李四受到了武汉市海关的罚款,对此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他需要在武汉市中院进行起诉,而不是该海关所在的区法院,因为这一种情形就属于被告专业性强的情形。
3.重大复杂案件
(二)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中中院管辖的情形包括三类:
1.重大涉外案件
涉外主要是涉及外国因素,当事人为外国人或者涉案财产主要在外国;重大主要是针对涉案人数较多或者涉及多国籍;案情复杂或者标的额较大。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涉案人员在政治上有重大影响或者诉讼标的额金额较大,对经济有重大影响。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这类案件主要涉及的有海商事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和商标侵权案件。
(三)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中由中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涉及恐怖活动性质的案件或者可能判无期、死刑的案件,可以简单记忆为“国恐无死”案件。
三、上诉期
(一)行政诉讼
不服一审行政诉讼判决的案件上诉期是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是10日。
(二)民事诉讼
不服一审民事诉讼判决的案件上诉期是15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是10日。
(三)刑事诉讼
不服一审刑事诉讼判决的案件上诉期是10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是5日。
以上就三大诉讼法常见的三个不同点,最后用一个表格来做对比,重点总结公开审理、中级法院管辖范围和上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