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教育 > 考试 >

2019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军事部招聘工勤事业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7 07:47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以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有关规定,滨海新区军事部计划公开招聘工勤事业编人员5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军事部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静海路680号

(三)主要职能:牵头组织滨海新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兵役工作,配合地方职能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组织驻区军警民武装力量联防联管联建,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调地方政府和驻区部队开展双拥共建,协助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军训、培训等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公开招聘工勤事业编人员5名,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军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5日(8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和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入,或登录。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8:00至8月21日18:00。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6日8:00至8月22日18:00进行。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缴费时间:8月16日8:00至8月23日18:00。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公开招聘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6日。

笔试时间:9月7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019年9月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合格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等)、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以上证件、材料用A4纸复印一份)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军事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9月25日8:00至9月27日18:00。

面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2019年10月8日,由市人才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政审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政审参照军队接收地方大学生的政审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