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会计取证考试题库:《经济法》每日一
发布时间:2019-07-30 02:37来源: 网络整理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高效复习?每天坚持看备考资料,坚持做每日一练,稳扎稳打夯实基础,突破解题难关。内蒙古中公会计网为您整理2019年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试题、备考阅读资料,赶快行动起来吧。
1.【单项选择题】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在地域适用范围上采用的原则是(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A.普及主义
B.属地主义
C.有限制的普及主义
D.缔结主义
2【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A.合伙企业
B.农民专业合作社
C.民办学校
D.个人独资企业
3.【单项选择题】银行汇票记载的金额可以有汇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A.汇票上记载有实际结算金额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汇票金额
B.汇票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该汇票无效
C.实际结算金额只能小于或等于汇票金额
D.实际结算金额大于汇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无效
4.【单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依法完成出票行为后即产生票据上的效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A.收款人在汇票金额的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仅享有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B.付款人在出票人完成出票之日,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C.汇票签发后,如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持票人变造汇票金额的,出票人不仅不对变造后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责任,而且也不对变造前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责任
5.【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A.甲出票给乙,甲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的规定
B.甲出票给乙,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不一致
C.甲出票给乙,但甲所使用的票据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
D.甲出票给乙,后甲又将收款人名称由乙改为了丙
参考答案
1.【答案】C。
解析:我国《企业破产法》采取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原则。关于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在立法上主要有两种理论。一种是属地主义,主张破产程序的效力仅及于本国国内,只有破产人在该国内的财产属于破产财产。另一种为普及主义,认为破产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一次性公平解决破产人全部债务清偿问题,所以破产程序的效力应及于破产人在国内外的全部财产。两种立法主义各有利弊,当今世界各国的破产法很少有绝对采取某一种主义,大多采取一些变通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国家对外国破产程序视同外国裁判,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个案处理,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其全部或部分效力。有的国家采取缔结条约的方法,承认缔约方破产程序在本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还有一些国家在本国立法中采纳《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通过全球立法统一化的方式解决跨境破产问题。目前,适当承认外国破产程序的效力已成为各国的立法趋势。 两种理论的结合就是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原则。所以我国现在是两种主义的结合。
【难度系数】中等
2.【答案】ABCD。
解析:(1)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是所有的企业法人,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2)根据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法的主体主要是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资不抵债的民办学校的清算,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难度系数】简单
3.【答案】B。
解析: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的,以记载的汇票金额结算。
【难度系数】简单
4.【答案】C。
解析:选项AC:收款人的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可以对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和保证人行使追索权;选项B:付款人经承兑后,才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选项D:持票人变造汇票金额的,出票人应对变造前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票据责任。
【难度系数】简单
5.【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