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市中考考试实施政策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7 11:01来源: 网络整理社会 九年级第二学期期末
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 九年级第二学期 6月中下旬
语文 九年级第二学期 6月中下旬
数学 九年级第二学期 6月中下旬
外语 九年级第二学期 6月中下旬
综合测试(不含物理化学实验操作) 九年级第二学期 6月中下旬
劳动技术和艺术2门科目由学校根据初中课程计划要求,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综合评定考试成绩。
6.考试管理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成绩与应用
(一)成绩呈现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应用情况分别以等第和分数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身、综合测试(含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为计分科目,其成绩在以原始分数呈现的同时,还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其他科目为非计分科目,其考试成绩仅以等第呈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相应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划定。
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仅用于初中毕业。
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须经外省市相关教育部门认定具体等第后,持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非计分科目考试成绩认定,计分科目考试成绩不予认定。其中,信息科技、科学、地理、生命科学和社会5门科目考试成绩,由各区教育局指导本区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认定;劳动技术和艺术2门科目考试成绩由转入学校组织认定。
(二)考试成绩应用
1.初中毕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初中学校根据有关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2.初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初中学校课程管理和初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2021年起,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身6门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计分,总分750分,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四、有关说明
(一)本办法自2017学年的六年级起实行。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市教委转发当年度文件为准。
本办法自2019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抄送:各有关局公司教育处、各区招生考试机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