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经济师考试专业实行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2019-06-21 12:24来源: 网络整理人社部:经济师考试专业实行动态调整
6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通知显示经济师职称制度有调整!并提到,经济师考试专业调整政策将实施。以下是通知要点:
1、职称层级完善。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
部分专业的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称名称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专业的职称名称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其他专业在职称名称后标注,如经济师(金融)、经济师(财政与税收)等。
2、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分类要求,适时调整经济系列专业设置。
对从业人员数量较大、评价需求稳定、发展良好的工商管理、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做好专业建设,持续稳定开展评价工作;
对行业发展变化较大、评价需求不断缩减、从业人员数量较小的专业,及时调整或取消;
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知识产权等领域,增设新的专业;
对知识结构、岗位要求相近的专业,及时进行整合。
相关政策:经济师考试专业设置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拍卖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和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房地产经纪、银行业等领域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经济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4、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
更多政策:人社局取消经济师报名学历、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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