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9-06-20 21:27来源: 网络整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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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行业的入门考试。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是适应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应运而生的。
1、考试的重要性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因此,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职业的第一道关口,证券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证券行业的准入证。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由证券协会每年统一确定,资格考试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采用全国统考和预约式考试结合、闭卷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
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中国证券业实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导监督下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施资格管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 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方能从事相应的证券活动。
概括地说,证券从业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具体而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 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 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 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相关机构不 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被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被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3、考试背景和发展历程
1995年,国务院证券委发布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在我国推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这个规定,我国于1999年首次举办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当年报考人数达9100人,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8800人,合格分数线为72分,合格率为44%。
2002年,中国证监会赋予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管理职能,并颁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协会随即建立了教材编写、资格考试、资格管理、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和培训等一整套的工作体系。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03年2月1日施行。
2003年6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3年7月1日施行。
2009年3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4月13日正式施行。
2010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10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15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1月1日施行。此后,考生参加的均为证券改革后的考试。
4、成绩合格证及执业证书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书由中国证券业协会面向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是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必须持有的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通过所在机构向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5、适合人群
概括地说,证券从业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具体如下: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3)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