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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考中央党校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

发布时间:2020-08-07 18:35来源: 网络整理

报考100210005001(办公厅、组织部档案处、调配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8月19日

报考100210006001(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党务工作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中共中央党校南校区港澳培训中心,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10前到中共中央党校南校区东门传达室(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签到,集中进入候考室。

中共中央党校南校区东门传达室地铁、公交路线:

1.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乘374路公交车到万寿寺,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即到。

2.在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下车,步行到公交西直门站,乘534路公交车到厂洼北站下车。

3.在北京南站南广场乘坐特5路公交车到紫竹院南门,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全天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安排好时间;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二)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至少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校。

(三)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面试时请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按北京市的防疫政策要求提供健康码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面试前14日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检测体温,签订健康承诺书,如发现有不如实报告个人情况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10-62805765(电话、传真)

附件下载>>>

面试人员名单.docx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doc

中共中央党校组织部

2020年8月6日

原标题:中共中央党校2020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