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佳木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19:01来源: 网络整理现将佳木斯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1、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2、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黑龙江省2019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科成绩均不低于30分;
《黑龙江省2019年度公检法司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公检法司专业:招警专业科目、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若该科目成绩为零分,不允许进入面试。
二、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1、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
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8号楼)四楼,1至5号窗口。
3、咨询电话:
党政机关:0454-8606399
检察机关:0454-8620017
法院机关:0454-2638619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
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佳木斯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附件1),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3、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4、2019届统招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附件4),证明材料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
5、社会在职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如报名信息中填写在职而审核时已经离职的需提供相关离职的证明材料。
6、有户籍及民族要求的职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职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团员)的需要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团员)证明。
8、报考职位中招考对象要求是“项目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先由省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资格认定,具备资格的由省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手续,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项目生证书(或退伍兵证)及其他所需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9、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10、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中专、高中、技校学历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考生要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⑴.资格确认表⑵.承诺书⑶.毕业证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⑸.身份证⑹.学位证⑺.笔试准考证⑻.户口本⑼.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时间及审核窗口
6月3日:政府机关中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职位
上午:职位代码1132001-01至1132036-02(1、2窗口)
下午:职位代码1132037-01至1132082-03(1、2窗口)
6月4日:公检法司类职位
上午:职位代码2132001-01至2132006-01(1、2窗口)
职位代码2134001-02至2134003-01(4窗口)
职位代码2133001-01至2133002-04 (5窗口)
下午:职位代码2132007-01至2132033-05(1、2窗口)
职位代码2134004-01至2134009-02(4窗口)
职位代码2133002-05至2133004-01 (5窗口)
6月5日:党群机关、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机关中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
上午:职位代码1131001-01至1131024-01(1、2窗口)
职位代码2134001-02至2134003-01(4窗口)
职位代码2133004-02至2133006-02(5窗口)
下午: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考生 (1、2窗口)
职位代码2134004-01至2134009-02(4窗口)
职位代码2133006-03至2133009-01(5窗口)
注:政府机关职位中的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考生审核时间为5日下午,相关考生需在指定的1、2号窗口进行资格确认。涉及职位代码:1132001-03、1132003-02、1132012-01、1132014-01、1132015-02、1132017-01、1132018-02、1132020-02、1132027-02、1132028-02、1132029-02、1132030-02、1132032-01、1132037-02、1132040-01、1132047-01、1132053-01、1132054-01、1132055-01、2132001-02、2132007-05、2132007-06、2132008-02、2132008-04、2132009-01、2132010-06、 2132011-03、 2132011-04。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逾期不到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或与申报岗位要求信息不符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