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肇州县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0 18:57来源: 网络整理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我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力量,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结合我县实际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0名,具体岗位要求查看《肇州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专业须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附表1所列专业与《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4)一致。
(四)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1日8:30至2020年7月26日17:00期间,登录肇州县人民政府网()进入报名系统,报名系统链接为::6768/zzxbm。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且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初审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三)网上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2日8:30至2020年7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因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7月28日17:00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一张卷。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相关知识。
2、笔试成绩和时间。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