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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7-06 22:29来源: 网络整理

关于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2020年高考、中考在即,为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严厉打击涉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长白山公安局和长白山教育局现将有关问题联合通告如下:

一、经营、销售各类考试作弊器材,并编造考试试题或者试题答案,非法牟取经济利益,将以涉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经营、销售考试作弊器材如果涉及到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将以涉嫌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窃取考题的,将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将依照《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进行作弊行为,不向公安机关举报,并为作弊考生提供便利条件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郑重警告那些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贩卖虚假考题答案妄图牟取非法利益的不法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杜绝一切侥幸心理,不要实施违法作弊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有关违法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教育部门共同打造平安、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长白山公安局:0433-5714110

长白山教科局纪检:0433-5711006

特此公告。

长白山公安局

长白山教科局

2020年6月29日

原标题:《关于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