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569人)
发布时间:2020-06-30 21:56来源: 网络整理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41号)有关精神,2020年我省继续开展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569人。其中:基层党政机关481人,基层法院77人,基层检察院11人。选调职位详见《贵州省2020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2、2020年贵州省内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2020年毕业且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贵州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述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范围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7、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类的表彰;
③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
8、“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调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截止2020年9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到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②“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截止2020年7月6日,应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服务12个月及以上。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20年7月6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2020年7月6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20年7月6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