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法律角度看彩
发布时间:2020-06-30 16:55来源: 网络整理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陆续发布公告,考试在即,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备考,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特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下面是2020年山东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法律角度看彩礼,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王某军与徐某丽系恋爱关系,两人相处融洽。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王某军父母给了徐某丽彩礼款80000元,并开始筹备两人的婚事。之后二人因故未能结婚,徐某丽也另嫁他人。男方找到女方要求退还彩礼,给你这个钱是为了结婚,不结婚了彩礼钱必须退。女方说,婚结不成两个人的责任,给彩礼是自愿赠与,给付后不得反悔坚决不能退。那么什么是彩礼?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彩礼如何返还?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对彩礼进行解读。
【法律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浅析】
何为彩礼?古人结婚讲究“三书六礼”,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纳征其中“纳征”就是下聘,也是现如今所称的彩礼。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以赠与来对待彩礼问题。送彩礼的确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是它与一般的赠与有所不同。”彩礼是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殊性在于:1、赠送彩礼的目的在于缔结婚姻;2、当事人赠送彩礼并不一定是完全出于自愿,而往往是迫于民俗和习惯的压力。
彩礼全部返还?彩礼是否全部返还,我们就要就彩礼的使用范围进行一定的判断。一般来说收到彩礼的一方将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的花费,例如用彩礼举办婚宴等,那么这部分则应当从彩礼中扣除无需返还。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也就是说不会将此类财物归于彩礼的范畴。即具有赠与性质的财物。上文中说道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财物称之为彩礼。但是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案例分析】
本文案例中王某军父母以儿子结婚为目的给了徐某丽8万元彩礼,但二人因故未能结婚,也就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因此,徐某丽应将8万元返还给王某军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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