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
发布时间:2020-06-19 02:41来源: 网络整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桂卫人技〔2020〕32号)和《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桂卫人技〔2020〕33号)安排,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一)考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日-15日。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一)考试时间:2020年9月12-13日、9月19-20日和9月26-2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见附件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4日-27日。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工作
1.考试报名
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要求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于6月16-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确认
根据南宁市考点工作安排,定于6月18日-7月1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现场确认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7楼)。
4.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单位审核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需提交原毕业证和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报考护理学各专业的人员,需提交《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需提交《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确认的证明材料(表彰奖励材料或单位证明等)。
5.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请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报考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派员来办理进行现场确认。
6.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后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务必在2020年7月19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7.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安排
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7月3-9日期间到考点为符合报名条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军队医务人员,办理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三、其他事宜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鼓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2.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方式:0771--2613923、2613961、2630909。
查看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doc
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桂卫人技【202032号)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