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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漯河市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21:58来源: 网络整理

面试时间为2020年7月4日,请各位考生于7月4日上午7点前,到漯河市委党校集合参加面试。具体地址为:淞江路与金山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逾期未集合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14天(7月4日前)申领河南省“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漯河市委组织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面试考场内参加面试期间可以不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参加面试考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漯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南省司法厅、漯河市司法局、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

四、注意事项

(一)自6月20日起,考生每日如实填写《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和《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

(二)面试当天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和《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

(三)面试前,请认真阅读《面试应试者须知》。面试过程中,须接受统一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大声喧哗。

(四)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信工具、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需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五)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持续关注河南省司法厅、漯河市司法局、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此次招录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网址:;http://sfxz.luohe.gov.cn/;)。

联系电话:0395-2124259(漯河市司法局政治处)

0395-3130659(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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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2019年考录司法所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doc

(名单详见)

考生所在地及途经地统计表.doc

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