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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2 12:31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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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民政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6日12:00前再行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电子邮件、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民政部XX职位面试”,具体格式见附件2。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

确认邮箱:rsrj@mca.gov.cn

确认传真电话:010-58123357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16日12:00前传真至010-58123357或发送扫描件至rsrj@mca.gov.cn。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6月1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rsrj@mca.gov.cn接受资格审查(前期已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无须重复发送):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待业人员由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0年6月28日全天进行。

1.上午职位

报考200110002001[办公厅(国际合作司)新闻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200110003001(社会救助司监督处)、200110004001(区划地名司界线管理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下午职位

报考200110002002[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国际合作处]、400110005001(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4:00分别开始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民政部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大门口等候,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

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8:3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3:3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专业能力测试

办公厅(国际合作司)新闻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国际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在面试结束后,将继续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