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又有两项考试要延期!
发布时间:2020-06-09 00:56来源: 网络整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6月5日消息:
定于
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
暂定延迟至
2020年10月底举行
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
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关于调整2020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2020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
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延期至9月举行
近日
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了
《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通知》
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
延期至2020年9月12-15日
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延期举行
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延期至9月12—15 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不再重新组织报名,其他考务工作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二、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地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安排考试的轮次。具体安排如下:
三、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延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把考试时间通知到考生,积极为考生排忧解难。严格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9]7号)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