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铁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19:51来源: 网络整理根据《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列入2019年度铁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已于2020年1月15日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发布。同时,根据有关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体检时间
体检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新城院区。
地 址:铁岭新城区鸭绿江路、钟山路交汇处。
体检时间:2020年6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具体体检时间由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确定,并电话通知考生。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早上7:00前到铁岭市中心医院新城院区三楼集合,按要求进行体检,严禁家属进入。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为248元,费用自理(准备现金)。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并统一开具体检费用收据。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考生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姓名、性别、有无发热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行程等,并填写《铁岭市中心医院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于体检当天提供。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的体检时间和体检要求到达体检医院,准时参加体检。
(1)辽宁省内考生体检前14天内无外省、市旅居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如体检前14天有外省、市旅居史的,还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2)辽宁省外高风险地区(由铁岭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体检医院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规定确定)的考生,须到铁岭市指定地点隔离14天,期间按规定需做两次新冠核酸检测(隔离第1天做一次,第12天做一次),并于体检当天提供隔离期间两次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和“健康通行码”绿码。
(3)辽宁省外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本人新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和“健康通行码”绿码。
(4)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
3.体检当天考生按照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到达铁岭新城区铁岭市中心医院新城院区三楼集合,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考生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暂停体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判断其罹患传染病可能性,并进行登记,同时与负责人沟通,进行疑似病例的排查,如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由专人陪同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看病。
4.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放在指定地点,交由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寸报名同版彩色照片1张(证件照),并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公务员体检表》第二页由体检考生本人于体检全部完成后统一填写,粘贴照片,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7.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憋尿,禁止吸烟;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适合时再补检。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1.随着新冠疫情的动态变化,体检时间及要求将根据当时疫情现况做出相应调整。
1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居住地)、旅居史、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3.列入2019年铁岭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体检人选的考生,请按照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的通知和安排参加体检。
14.其他事宜请体检考生详细阅读体检当日发放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联系电话:024-74844218
点击下载>>>
铁岭市中心医院流行病学调查表
(附件链接:)
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