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七夕不止
发布时间:2020-05-19 16:44来源: 网络整理甘肃中公辅警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甘肃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建议各位考生在复习备考期间多多练习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今天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了甘肃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七夕不止520,恋爱转账需小心。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
当代人恋爱时你侬我侬,无论碰上好时节亦或是到了纪念日,除了线下送礼物外,还会线上转账或发红包聊表心意。但恋人之间账目往来又极少留有书面的凭证,所以就会产生一些隐患。一旦分手后,双方关系从昔日的“脸红红”变成了如今的“眼红红”时,恋爱中转的帐、发的红包,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呢?当转账的一方认为是借款想让对方归还,另一方认为就是赠与不需要归还的时候,又该何去何从?本文将以案例来阐述相关法律要点。
一、案情始末
(一)案例简介
西湖区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男女双方是经网络相识而后就开始“异国恋”,在恋爱一年多时间,男方甲陆续给女方乙转了近38万。如今结束恋爱关系,分道扬镳后追要回这些钱。甲男称这些钱都是借给乙女的,当时女方说自己需要创业但是缺少资金,他为了表示支持就陆续转账借给乙女这么多钱。而乙女却说,这是甲男在恋爱时为了表达爱意赠送给自己的,而非是甲男所主张的借款。
(二)判决结果
经查明,在两人恋爱期间甲男确实向乙女转账38万,但其中有四次转账不一般,一笔转账数额是13145.21元,另三笔都是13145.20元,最终法院认为情侣之间转账“520元”“1314元”,这类意为“我爱你”“一生一世”的特殊金额,与示爱语言一致,与转账1000元的性质不同。男方没有相反证据证明不是赠与,因此,除了这四笔转账女方不用归还外,余下33万均要偿还。
二、法律要点
(一)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
【法条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所以,仅有转账凭证的,付款的一方确实可以按民间借贷向收款的一方主张权利,但如果收款人无法证明是其它法律关系产生的转账,法院可以以此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进而判决收款的一方还款。但是,含有“520、1314、13145.20、888”的转账,这些数字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不符合正常的借贷习惯,这些数字的谐音与爱意表达高度一致,所以按民间借贷主张权利,实务案件中大多是驳回诉讼请求,哪怕收款人自己承认,愿意还给都不行,并且这种转账不可能发生在普通人之间,都是基恋爱关系产生的。
(二)以赠与合同纠纷起诉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二而既然是单方赠与,那么法律上也对赠与人的处分权利提供一定保障。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而赠与发生后也可以基于法定撤销的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法条提示】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这一诉讼理由在实务中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需要区分是赠与金额的大小,得以具体的案情以及一般的生活常理来确定,如果赠与的是小额财物,赠与人在双方恋爱结束后索要的,属于正常的恋爱馈赠,法院一般判决驳回。因为恋爱期间的小额赠与符合社会习俗,即使恋爱关系结束了也无须退还。如果是数额较大的赠与,实务中则一般认为系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若双方分手而致使婚姻无法缔结时,赠与时的目的亦无法实现,法院判决则返还或大部分返还的可能性大。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数额大小”一词是相对的概念,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比如“10万元”发生在不同主体之间,可能算小额,也可能是大额。而上述案例中未曾提到以缔结婚约为目的的赠与,故视为一般恋爱馈赠。
三、笔者意见
基于在恋爱期间双方有准夫妻关系存在,那彼此之间的财务关系就越发紧密,双方之间的账目往来可能涉及多个方面,无论是共同生活消费、借贷或者赠与,如果仅凭一方转账凭证就按民间借贷向对方主张权利的,往往需要提供比一般同类的民事纠纷更加严格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可能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对于,恋人之间转账含有特定含义的数额,这种情况按民间借贷起诉,更难以让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