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之原则方针类
发布时间:2020-05-17 19:06来源: 网络整理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有一个模块的知识点是在认真复习后,可以达到稳中求胜的考点,那就是教育法律法规知识。题型多以单选、多选和判断等客观题的形式出现。由于教育法律法规的知识晦涩难懂、浩瀚如海,今天以原则方针类汇总的形式帮助同学们整理一下知识点,提高学习效率。
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2.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4.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6.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7.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8.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
9.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10.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通过这样的分类学习,可以减轻记忆负担,提高学习效率。接下来利用两道练习题来复习检测。
【练习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为了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 )。
A.稳定发展 B.持续发展 C.差异发展 D.均衡发展
1.【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2.【判断题】
某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推进当地教育发展,决定设置一批重点学校并给予财政、师资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这种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
2.【答案】√。解析:《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