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点:公告送达和送达的
发布时间:2020-05-16 23:49来源: 网络整理司法考试改革后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考试,试卷由原来的三卷改为两卷,根据历年试题内容可知民刑法考点依然是占比最大的,为了大家更好的备考司法考试,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带来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望大家及时查看。
一、公告送达
1.公告送达的概念
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2.适用前提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3.期限
(1)国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涉外
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4.公告方式
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5.张贴公告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6.发出公告的日期
发出公告的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
7.不适用公告送达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支付令不能公告送达。
二、送达的效力
(1)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开始发生。比如二审判决书。一审、二审的调解书送达后,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2)有关的诉讼期限开始计算。例如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上诉期限从送达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真题】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39题)(A)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