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0-05-01 14:59来源: 网络整理根据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20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通知》和《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二、复审地点
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一楼A040号窗口(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三、递补对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部分职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的证明,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部队团以上证明;
7.报考职位代码为 “91”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聘期考核合格的证明;
8. 按“夫妻分居两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地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9. 按“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父母的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人员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须到电子信箱(ntgwyglc@163.com)提出经本人确认的书面承诺。
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考生需书面授权,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进入现场前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到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一)
南通市公务员局
2020年4月 30日
原文标题:南通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一)
原文链接:?code=eb5de224-13ea-40c7-b962-6b84fec72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