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举行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考试 首次确定候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25 16:01来源: 网络整理华声在线4月25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陶琛)4月25日上午,湖南法院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笔试开考,全省三级法院符合报名条件的1076名申请入额人员参加考试。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勇,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到长沙考点巡考。
为确保本次员额法官遴选考试顺利有序进行,湖南高院制定了《湖南法院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方案》《湖南法院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考试工作规则》等文件,成立了由田立文任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中院均由院长牵头成立相应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过程中,湖南高院厅级以上领导带队赴各市州考点进行督查和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对试卷保密、押送、交接以及笔试考点考风考纪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公正规范。
此外,本次遴选首次确定了员额法官候补制度,规定在遴选时根据考核考试综合成绩和工作业绩等确定一定比例的候补人选,当候补人选所在法院在下次遴选前出现员额空缺时,经所在法院党组研究并逐级呈报省高院批准、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备案,候补人选可以直接递补为员额法官。该项制度有利于及时补充因退休等原因减少的员额法官,缓解部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同时进一步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