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
发布时间:2020-04-23 23:59来源: 网络整理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 、奖助贷
为帮助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学校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入学奖、学校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形式,受奖(助)面高达60%以上。学校还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标准执行。
(四)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五)学生到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转换专业。
本章程由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2379161(传真) 0816-2783999
申诉电话:0816-236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