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汇票的承兑
发布时间:2020-04-22 23:30来源: 网络整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开始备考了,你知道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经常涉及哪些知识点吗?中级会计考点有哪些?下面,中公财经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汇票的承兑,希望对备考中级会计的考生有所帮助。
汇票的承兑
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 汇票“到期日前”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 “承兑”字样以及签章相对记载事项 承兑日期:未记载承兑日期,则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的第3日为承兑日期
【提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4.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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