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本月开考
发布时间:2020-04-06 09:26来源: 网络整理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报道:昨日,记者从高明区司法局获悉,高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从本月起正式开考,考试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在此期间,高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均可通过全新的微信小程序参与高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此次高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人员覆盖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雇员。考试试题共有30道,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三种,考卷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总分100分,80分以上及格。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高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微信小程序“学考高明”进行。据悉,自2016年起,高明区在全市首创公职人员微信学法考试。从去年开始,高明区学生学法考试又继续创新使用微信小程序技术,数年来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反响。
“相比传统的纸质统一考试,以微信小程序考试的方式更加简便。”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肖毅表示,微信学法考试没有时间地点等其他限制,只要有一部智能手机和微信功能,就可以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在参考的过程中,不想继续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考试的,可临时暂停,下次打开登录后可从上次退出的考题开始继续考试。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法考试是法律六进工作的重要一环,本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目的是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有效地引导高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接下来,高明区将陆续开展学生学法考试、职工学法考试,并同样统一在“学考高明”微信小程序进行,希望通过学法考试,使法治理念传播到广大青少年和职工家庭中去。
原标题:以考促学 以学促用
高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本月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