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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考区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发布时间:2020-03-29 15:59来源: 网络整理

新疆考区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现将2020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8日9:00至5月8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为补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进行报名。

(一)填写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再选定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先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身份验证,登录后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要求,须重新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如个人信息有变化,应做相应修正。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费

1.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可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交费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00至5月8日24:00。

2.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可以更换考试城市及考试科目。

3.报名期间,考生可申请退还考试费。报名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4.交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考生可于2020年8月17日至9月11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5.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或参加考试。

(三)补报名

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程序的,均可继续报名;补报名交费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共4科。

(二)考试大纲

《2020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由中评协发布。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10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微軟新倉頡輸入法、速成输入法。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0年9月19日09:00-12:00资产评估基础

14:00-17:00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20年9月20日09:00-12:00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17:00资产评估实务(二)

(二)考试地点

2020年度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均设在乌鲁木齐市,其他地、州、市均不设考点。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评协根据《2020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编写了4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或者登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天猫旗舰店、中财国培天猫图书专营店自愿购买。报名人员可在博扬教育书店(地址:乌市西北路1085号金都大厦4楼,电话:0991-4545453、4599377)及新华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打印

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以中评协通知为准。

九、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审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