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等部门面向社会征集青岛市第五批未成
发布时间:2019-03-29 08:54来源: 未知
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更好地发挥社会教育资源在未成年人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自2010年开始,市教育局、市文明办等7部门在全市启动了未成年人“社会课堂”教育工程,分四批命名了395处青岛市未成年人“社会课堂”,每年通过多种方式组织我市中小学生走进“社会课堂”参观体验,使“社会课堂”成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社会课堂”教育工程建设,市教育局、市文明办等部门决定面向全市征集命名第五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场馆(场所)。
一、征集对象
按照“对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教育资源应选尽选,从优甄别,科学分类,体现多元,丰富多彩”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征集遴选,具体包括红色教育、传统文化、博物馆类、科普教育、名牌企业、人文景观、农业博览、海洋教育、户外拓展、艺术教育、阅读文化、其他类别等10类。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单位均可提报,鼓励社会力量自荐申报。已经入选前四批青岛市未成年人“社会课堂”的资源单位不再申报。
二、征集时间
2019年3月至4月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设施设备和教育资源,能同时容纳至少50名学生开展有效参观考察及学习实践活动。
(二)能够按照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设计系统的实践教育内容和活动方案。实践活动内容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动脑与动手相结合,采用参观、图文讲解、探究、操作等丰富多彩的形式,重点培养学生探究能力和劳动实践能力。
(三)能够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节假日安排,合理确定开放和教育活动时间,合理确定每年接待学生的数量,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运行模式。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活动场地、设施、器材安全性符合相关要求,教育活动场所配备专职的安保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学生实践活动安全。
(五)能够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具有专业资质的专兼职辅导员。
四、具体要求
(一)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拟参加青岛市第五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场馆(场所)申报的资源单位于4月15日(星期一)前,登录网址http://shkt.schoolface.cn进行自主申报。
(二)凡申报未成年人“社会课堂”的场馆(场所),应当面向全市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优惠价格低于面向市场价格)。
(三)2019年4月,市教育局、市文明办等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对入选的第五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场馆(场所)进行命名挂牌,并将命名挂牌的“社会课堂”纳入统一网络平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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