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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检动态】落实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海

发布时间:2019-06-01 09:21来源: 未知

5月31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海东市教育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幼儿园)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安全成长。这是今年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次向被建议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有才和刑事检察部未检检察官参加了公开宣告会。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配合做好最高检和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号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积极推动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近期市人民检察院陪同省检察院和省教育厅联合调研督导组针对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教师道德规范、学生宿舍管理等内容实地进行了调研督导。经调研督导,发现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存在对“一号检察建议”宣传不到位、传达不及时,未针对“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寄宿学校未实现封闭管理、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和教职工招录体制机制不健全、对已经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存在漏报、瞒报现象等五大方面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海东市检察院向市教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一号检察建议”的学习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监管,严把“进人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性侵等违法违纪人员,杜绝瞒报、漏报、虚报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拓宽渠道,资源共享,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的法治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四是争取支持,加大对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切实消除隐患,营造更加安全的校园环境,由教育局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认真整改落实。

 

 

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后,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韩芳忠表示,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准确,针对性、指导性强,完全接受,市教育局将高度重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督导各县区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回复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杜剑斌表示,下一步督导室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切实将检察建议提出的建议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海东市检察院张有才副检察长指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是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省院的工作要求,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和载体。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增强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实现与被建议机关、单位的良性互动,共同做好建议内容的整改落实,从而实现双赢共赢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