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频出大招!20条措施提振消费 有八大看点
发布时间:2019-08-30 09:17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国务院频出大招!20条措施提振消费,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释放消费潜力、收入潜力)
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影响进出口、投资增速放缓且边际效应递减的背景下,促消费扩大内需,提振中国经济越来越成为共识。
国务院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20条提振消费信心措施,包括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支持商品以旧换新,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消费等金融支持等,针对流通消费领域存在的一些瓶颈和短板进行了完善,并进行了部门分工,培育消费热点。
国务院颁布的促消费20条是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到的“多用改革办法扩大消费”中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表示,通过政策带动房地产等消费,能在短期内释放巨量消费,这种方法可能已经被放弃了,现在要释放消费潜力、收入潜力等,确实需要更多通过改革来推进。
来看看八大看点:
看点一:培育四类消费新模式,鼓励循环消费
《意见》指出,要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电商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鼓励发展“互联网+旧货”、“互联网+资源循环”,促进循环消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与此同时,《意见》还要求,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扩大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范围。
今年开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政策文件,包括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促进养老托幼加大服务业供给等。各地也在根据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部署地方的刺激消费举措。
看点二: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
《意见》指出,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的管理责任,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支持地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同时,还要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改进社会服务,打造便民消费圈。有条件的地区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
看点三:释放农村消费力
《意见》在促进农村消费方面有一系列举措。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改造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促进形成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优化快递服务和互联网接入,培训农村电商人才,提高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扩大农村消费。改善提升乡村旅游商品和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特色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消费市场。
二是扩大农产品流通。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大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绿色、生态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丰富城乡市场供给,扩大鲜活农产品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