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重金撬动资本市场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02 16:31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云南重金撬动资本市场发展 根据上市阶段给予不同奖励 在港股上市奖1600万元
日前,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布了《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企业上市的奖励力度。
在奖励对象方面,《管理办法》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借壳”或“买壳”外省上市公司并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云南省的公司,以及经证监会批准在境外上市的公司、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和成功在云南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公司。
在奖励标准上,此次奖励与《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下称《方案》)基本一致,明确了企业上市板块的层级和标准,提高了金额和扩大了范围,并根据企业上市阶段的不同给予不同奖励。比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分阶段奖励。其中,对有明确上市计划,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已与证券机构签署有关协议,并列入云南省“金种子”名单的,可以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已进入上市辅导备案期并经辅导券商内审会审核通过的,可以给予700万元奖励;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可以给予600万元奖励。与此同时,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享受与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同等待遇。对于“借壳”或“买壳”外省上市公司并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云南省的公司,给予1000万元奖励。此外,在港股成功上市后,企业可获得16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可获得100万元奖励,在云南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公司,可获得50万元奖励。
“从《管理办法》来看,此次倾向于培育云南省上市公司,以前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以及资产支持票据、境外人民币债券等各类债券的企业以及在省内实投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外埠企业来云南设立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补助全部剔除,这足以看得出云南省政府对培育企业上市的决心,这有助于增强企业上市的动力。”一券商云南分公司负责人表示。
记者注意到,在《2019年度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示》中,获得项目补助的主要有成功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企业、在滇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成功发行债券企业。其中,2019年补助的企业中并没有在深交所、沪交所、科创板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企业,这也就是说,2018年云南省没有任何一家企业上市。与此同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只有云南景谷白龙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仑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蓝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获得了补助,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挂牌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因此未获得补助。其他均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企业、在滇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成功发行债券企业获得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在申报时间范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修改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期间”。这也就是说,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有可能无法获得在新三板挂牌的补助。
记者注意到,按照《管理办法》,今年,在主板上市的华致酒行、震安科技和红塔证券,以及证监会已受理上市材料的健之佳这些企业都有可能在2020年获得相应的奖励。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能够帮助上市企业降低成本,更好地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新动能。(记者 马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