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例中止”企业回归审核流程 九号智能
发布时间:2019-08-14 03:32来源: 网络整理公司新增审计的财报在目前“已受理”阶段不会进行更新披露,而是在上市委会议审核前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才披露
■本报记者张歆
曾因“首例中止”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的科创板申报企业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九号智能)8月13日回归正常审核流程,目前其所处状态为“已受理”。《证券日报》记者从上交所了解到,九号智能已经完成了增加一期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相关工作,不过其新增审计的财报在目前阶段不会进行更新披露,而是将在上市委会议审核前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进行披露。这一点与其他80余家因财报过期被中止审核的企业不尽相同。
5月12日晚间,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页面首现中止审核——九号机智能的审核状态变更至“中止”。该公司是当时科创板受理的唯一一家注册地位于境外的企业(目前共2家),也是首例拟发行CDR(存托凭证)的申报企业,计划募集资金20.77亿元,其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介机构还包括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4月上旬,九号智能将投资者持有的优先股转为普通股。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审核问答相关要求,需增加一期审计,公司申请中止审核以完成加审工作,并更新申报材料。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该次转股是为了“达标”科创板。公司表示,为符合有关中国境内上市的审核要求,《股东协议》项下所约定的任何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不符的优先权利均自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科创板上市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之日的前一日自动终止,股东协议项下的优先权利及义务自终止日起即告终止,并对任何一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4月2日,该公司作出董事会决议以及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将公司A-1轮、A-2轮、A-3轮、B轮、C轮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股份全部转为A类普通股股份,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对于发行人申报前后新增股东的情况有对应的审核要求,“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后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申报前须增加一期审计。”因此,九号智能需要在2018年年度审计的基础上,加审2019年中报,并由此成为科创板“中止审核第一股”。
在九号智能等待增加一期审计的三个月时间内,科创板已经实现了开板和开市——28家企业成功上市(25家为首批,此后常态化先后上市3家)。不过,7月31日,另有80余家企业也曾因为补充财报要求进入“中止”流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招股说明书中财报有效期为六个月,至多延长一个月。截至7月底,科创板在审企业中,有85家企业的财报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包括5家已因其他原因中止审核的),上述企业均已申请延期一个月至2019年7月31日。对于财报过期的企业,上交所将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企业需在三个月的规定时限内更新财务资料,上交所经审核确认后,将恢复企业的发行上市审核。目前,其中近10家企业已经补充披露财报并回到正常“已问询”流程。
截至记者8月13日晚间发稿,共152家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其中已受理5家,已问询28家,上市委会议通过2家,提交注册9家,已挂牌上市28家,中止75家,终止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