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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论坛主题演讲嘉宾观点

发布时间:2020-07-17 22:31来源: 网络整理

原创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2020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论坛主题演讲嘉宾观点

刘晓红

刘晓红,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曾兼任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

主持和参与多项科研项目,独著和参著10余部教材和学术著作,在国内外杂志发表法学论文90余篇。曾担任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海牙阿瑟国际法学院、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和美国天普大学等访问学者和访问教授。曾当选“上海市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获“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人工智能法律人才培养的挑战与应对

一、人工智能法律人才培养的时代背景

(一)世界各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并将人工智能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或发展战略。美国先后颁布了《为人工智能的未来做好准备》《美国国家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策略规划》,新加坡启动了“智慧国 2015”项目,德国建立了“MINT 创造未来”联盟等。中国也先后出台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二)人工智能发展带来诸多法律问题

自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首次提出“人工智能”概念以来,经过60多年的发展,人工智能已被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工业、外交、教育、卫生等行业。人工智能在生殖健康、医疗卫生、自动驾驶、人脸识别等不同领域的运用,在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等方面产生了诸多空白和盲点。同时人工智能的发展在人格权、知识产权、数据财产保护、侵权责任认定等方面也产生了新的问题。这必然带来制度、规则、标准、程序等的新变化和新需求,自然而然与法律紧密结合起来。

(三)法治领域的人工智能化日益明显

近年来,人工智能与法律之间的融合不断深入,法律与科技之间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趋势也更为明显。人工智能与法治活动的结合,实现了法律信息和流程的数字化、在线化,出现了智慧法院、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等新的司法活动形态。法律大数据分析的发展和法律机器人的出现,使得立法、司法、执法及法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通过代码规制,利用AI算法筛查等技术,制定和阐明法律规则、实施法律活动等将更加智能,法治人工智能化将不可逆转。

2020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论坛主题演讲嘉宾观点

二、人工智能法律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一)人工智能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

美国是较早开始人工智能法律教学科研的国家。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斯坦福法学院、哈佛法学院就开设了人工智能与法律的相关课程。目前美国乔治城法学院设有多门人工智能+法律的课程。另外,美国一些知名法学院在人工智能法学领域大多设置了科研机构。例如:斯坦福大学CodeX法律信息学研究中心、麻省理工学院(MIT)计算法学实验室、多伦多大学创新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有学者开展了有关法律科技或人工智能法律方面的研究。进入21世纪,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人工智能+法律受到各方高度重视。2018年4月,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鼓励高校探索“人工智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国内有的高校建立了人工智能法律研究机构,或者增设了有关人工智能法学研究方向,或者开始培养人工智能法律方面的人才。

(二)人工智能法律人才培养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科基础薄弱。目前人工智能法律研究比较多地是将人工智能纳入现行法之内的范式,主要是民事、物权、知识产权、侵权、刑事等部门法的碎片式研究,尚未形成自身的学科专业体系。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与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无法有效发挥对人工智能法律人才培养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是师资力量不足。目前有人工智能理科背景的人才不懂法学、由法学文科背景的人才不懂人工智能的情况比较普遍。尽管各高校已经认识到人工智能法学研究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但苦于师资力量不足,难以开设相关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师资力量的不足,更突显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