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他人收账提现“月入上万”?一“刷手”沦为
发布时间:2023-11-20 17:24来源: 未知“不付出,高回报,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进行转账、提现就可以轻松月入上万”这些广告词很吸引人,但高薪背后其实是为不法分子跑分洗钱的“圈套”。11月19日记者从北京市检一分院获悉,“刷手”陈某某通过自己的收款二维码接收非法资金,帮人提现获利,最终获刑9个月。
陈某某经他人介绍,加入了专门帮助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非法资金转账的团伙。加入团伙后,陈某某先成为最低级别的成员,即“刷手”,通过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收款二维码接收非法资金,再通过本人的银行卡提现,在扣除千分之八到千分之十不等的利润后转入指定的银行卡账户,整个帮助非法资金转账的流程即算完成。
在此期间,陈某某在多个平台操作,帮助非法资金转账人民币40万元,获利5000元;以每个月租金600元的价格,租借自己以及曹某甲、曹某乙的银行卡帮助非法资金转账,获利2400元。后经法院审理,终审判决陈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就此检察官提醒:“不付出,高回报,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进行转账、提现就可以轻松月入上万”这些广告词很吸引人,然而高薪的背后其实是为不法分子跑分洗钱的“圈套”。“跑分”是指通过银行卡、手机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将赃款分流转移,人为设置障碍,增加追查资金流向难度。
所以,广大网友要提高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轻信赚快钱的广告宣传而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小心最终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