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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兰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基知识备考:

发布时间:2019-06-11 19:09来源: 网络整理

2019年甘肃兰州事业单位招聘802人公告于5月20日发布,本次考试科目为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6月29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战兰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准备了事业单位公基知识备考:劳动争议的处理,助您一臂之力。

在公职类考试中,劳动争议的处理作为劳动法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考点,是经常考到的内容,而关于这个知识点,大家需要掌握的内容无非是两个,一是判断某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二是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下面我们就由这两方面入手来分析一下这个知识点。

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也就是指劳动争议到底包括哪些,在考试中一般是直接考查,提干设问“以下哪些属于或者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考生能判断出来即可。劳动争议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可以看出,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与劳动相关的争议,不包括劳动者与劳动者直接的争议比如同事之间的债务纠纷,认识到争议的主体和原因就很好判断了。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基于自愿可以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

2.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注意:协商与调解均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3.仲裁。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里需要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仲裁前置。”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劳动争议的处理这个考点,相对比较简单,核心的点就是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及解决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才可以诉讼,记住这两点,答题就很简单了。

例题分析:

1、下列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先协商解决

B、在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

C、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D、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

【答案】D。解析:协商和调解遵从自愿原则,不协商不调解也可以仲裁,所以AB错误,劳动争议中,对劳动者不存在终局裁决的问题,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所以C错误,仲裁是劳动争议必经程序,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