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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0-07-01 18:29来源: 网络整理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电商在农产品销售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优势,大力推动农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特制定“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三农”,以市场为导向,以“互联网+”为重要手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辐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全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以县为单位全面开展工程建设,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涉农县培育1~3个具备一定产业化、规模化基础的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1条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等目标任务,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建设

 

  1.强化生产与市场衔接。推动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联盟,将市场需求及时传导到生产端。建立市场信息反馈机制,针对农产品市场供求形势和消费需求特点,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制定销售计划,精准安排生产经营,生产适销对路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实施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跟踪农产品市场动态变化,提高市场信息传导效应。积极构建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以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和服务农产品出村进城。到2022年,基本建成茶叶、生猪、食用菌等主要特色农产品大数据。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属地政府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围绕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产品,鼓励引导地方和企业制定优质特色农产品田间管理、采后处理、分等分级、包装储运、产品追溯、信息采集等各环节标准。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实施,细化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操作规程,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一致性。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250个,全省累计创建1000个以上。大力推进果蔬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场(站)等生产条件建设,切实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建设设施农业10万亩以上,累计达到250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等

 

  3.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信息化数字化。大力推广现代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提升农产品生产机械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建设一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的集成应用,提升田间管理、良种繁育、绿色种养、订单跟踪等智能化生产水平,推进农产品生产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建设现代农业智慧园、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100个以上,累计建设700个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4.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实行检打联动。严格管控网络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查处网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将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省级追溯管理系统监管。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新增赋码出证30万批次以上,累计新增100万批次。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