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快递物流+电子支付”成贩毒主要方式
发布时间:2020-06-24 07:33来源: 网络整理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通报江苏毒品案件审判工作有关情况时指出,目前“互联网+快递物流+电子支付”已成为贩毒活动主要方式。
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3823件,审结3525件,同比分别下降18.87%和36.91%,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活动呈现一定萎缩态势,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主要毒品犯罪案件仍保持高位。从犯罪手段看,“互联网+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的交易方式,使得毒品犯罪不再囿于相对固定区域,毒品来源地范围更广,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上下线层层传递毒品的传统链条关系,还实现了人货分离、人赃分离,减小持毒持币的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大大增加了查禁难度。
法院提醒,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现象值得高度关注。目前,我省涉甲基苯丙胺(冰毒)毒品案件数量占比超90%,已远超海洛因、鸦片等传统毒品,同时“摇头丸”“神仙水”“咳嗽水”等混合毒品、新型毒品也不断涌现。例如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被告人朱某军贩卖毒品案,就是一起贩卖新型毒品“小树枝”的案件,其主要成分致幻性、成瘾性远远大于传统毒品海洛因。 (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