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扶贫: 撑起“三农”发展的金融后盾
发布时间:2019-08-26 03:38来源: 网络整理【保险扶贫: 撑起“三农”发展的金融后盾】目前保险业已初步建立起三套功能作用协同配合的保险扶贫体系。一是以农业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保障体系,防止贫困农户因灾返贫致贫;二是以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人身保障体系,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情况的发生;三是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增信体系,推动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投放,助力产业扶贫。(金融时报)
到2020年,全国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国脱贫攻坚战的目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18年我国农村减贫人数为1386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7%。自2013年起,每年减贫人数均保持在1000万人以上,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成就,这背后必然离不开多方力量的支持。特别是,脱贫事业与为社会提供保障、为群众提供民生服务的保险业有着天然契合点。在这场脱贫攻坚的战役中,保险业发挥自身优势,取得显著成效。
业界人士普遍认为,目前保险业已初步建立起三套功能作用协同配合的保险扶贫体系。一是以农业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保障体系,防止贫困农户因灾返贫致贫;二是以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人身保障体系,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情况的发生;三是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增信体系,推动资源向贫困地区投放,助力产业扶贫。
农险为基
建立特色保险扶贫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为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解决广大群众温饱问题,我国政府开始兴办农险业务。自195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农业保险开始,牲畜、棉花、水稻、油菜等(000061)均在有条件的试点区域得到大力发展。1979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后,保险业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政府部门更为农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农险规模不断扩大,保费收入开始激增,这对当时农业发展和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进入90年代后,在发挥市场调节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过程中,农险经营开始进入商业化运转模式。各家保险公司对自身农险业务进行整顿,对一些亏损较为严重的业务实行战略性收缩,这直接导致农险规模连年萎缩,农险发展遇到瓶颈。直到2004年,结合国外先进经验与我国具体的农业现状,农险由商业化经营模式再次过渡到政策性模式,自此,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正式形成。
自2004年起的新一轮农险试点的全方位推进,为我国农险发展提供了良机,更为助力“三农”脱贫提供了良好政策背景。
记者了解到,目前,从保险业整体扶贫情况来看,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出很多契合当地农业产业特点的扶贫模式。各家保险机构在深入调查各省、市、县的实际保障需求后,对自身农险产品均有一定的调整与创新,来适应当地贫困户需求,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和服务。
7月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的通知》表示,在内蒙古等十个省(自治区),对省级财政引导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已投保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超过200种,保险机构开发的各类保险产品超过800种。有业内人士表示,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对进一步完善农险保费补贴品种体系、促进农险改革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