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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三支一扶考试公告(1800人)(2)

发布时间:2019-06-13 09:42来源: 网络整理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南疆四地州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4万元),用人单位落实500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安家费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购买。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按规定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三)服务期满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政策。贫困地区服务期满人员可按规定通过直接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服务地的乡镇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可按规定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将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四)各地结合实际落实资金配套,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按规定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并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南疆工作补贴。相关事项按照招考地、州、市招募公告(简章)执行。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扶贫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按规定进行递补,由各地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