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7 13:47来源: 网络整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22个。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住建部和教育部批准的建筑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学院设有11个二级学院(部)、32个专业,主要面向建设行业开展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高、中级技术应用型和技能操作型人才。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445人,其中专任教师268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77人,“双师型”教师160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3人,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现有:7个自治区高职院校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中央及自治区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建设点、16门自治区级(省部级)精品课程、3部国家精品教材、3部“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荣获:1项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院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等学者专家6人。连续两年被评为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 gov.cn/ )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及以上证书;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附表),30周岁以下指1989年5月 2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现役军人;
6.由原单位选派参加“访惠聚”、支教、扶贫等相关工作期限未满人员;
7.近3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招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名额等详见附件1。
六、报名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内容,
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9年 5月23日至 5 月 31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3.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28号(乘56、61、 63、302、506、701、921公交车建设学院站下车、乘BRT2、3号师范大学站下车)。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991-4330195
5.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2016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