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金融 > 财经要闻 >

我国能源转型面临挑战

发布时间:2022-01-17 19:13来源: 未知

  能源结构偏煤。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8%。回顾“十三五”期间,我们用年均2.8%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经济高速增长;在“十四五”期间,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能源消费增速大约需要维持在每年2.2%至2.5%。

  产业结构偏重。作为工业大国,我国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长期在40%以上,2020年有所降低,为37.8%。第二产业的万元产值能耗,大约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4倍以上,特别是几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非常高。

  能效水平偏低。能源强度是衡量能效水平的主要指标,我国现在的能源强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是发达国家的2~3倍,绿色低碳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

  关键技术创新能力需大幅度提升。双碳的关键技术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电气化技术;二是新型燃料替代技术,比如用绿色氢能、生物质能、氨能对工业、交通、建筑领域的化石能源进行替代;三是负碳技术,比如CCUS(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生物质能碳捕集与封存等。围绕这些双碳的核心技术,我国在基础研究、应用领域都需加大力度,破除科技计划碎片化、科研项目重复化、科研经费分散化等弊病。以近来非常火热的氢能为例,各方围绕氢能产业链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发的积极性非常高,但存在分散研发的问题,科研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缺乏统筹,造成科技资源和人才的极大浪费。

  市场化机制正在构建和完善。能源领域实现双碳目标面临很多体制机制障碍,有些领域市场化改革比较滞后,有些领域市场化机制还有待继续完善。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电力体制改革、油气改革还要继续落地。煤电矛盾多年轮番出现,倒逼我们继续深化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

  面临多重外部挑战。欧盟主导的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于2021年年中正式公布了立法提案,提出对一些碳排放管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出口的化肥、钢铁等产品征税,将来或对我国出口造成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引发新一轮贸易战,还可能把我国排挤在新一轮全球气候治理规则之外,我国须积极应对。

  打造现代能源体系呼唤政策创新

  宏观调控要避免“一刀切”和“攀高峰”。前一段时间,在顶层设计还未出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双碳工作表现出非常积极的态度,但在执行中对中央政策把握不准,造成了多地“拉闸限电”。2021年10月以来,国家层面多个政策文件出台,各地也在努力调整,效果初显。

  在碳达峰的整个过程中,要处理好地区和地区之间、中东西部之间、产业和产业之间的关系,合理制定减碳任务,因地制宜实现低碳发展。从地区来说,要有先有后,根据中东西部产业布局、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不同,参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有序推进。东部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鼓励率先达峰,给西部地区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提升对实现双碳目标的贡献。西部地区有很多国家能源基地,这些地方煤炭资源丰富,同时可再生能源也比较丰富,要给西部地区留一些发展空间来承接东中部高载能产业转移,发挥西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作用。

  有些地方为了尽快实现达峰,可能会过快地“攀高峰”,通过让能源消费激增来尽早达峰。但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达峰的刻度较高,将来中和的难度也会更大。

  调整能源结构,打造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做好煤炭的“绿”煤、节煤和替煤。考虑到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禀赋,要在兜底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减量和替代。前段时间的煤电矛盾,凸显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保障能源安全的同时,加强生产端淘汰落后煤炭产能,提高绿色智能开发能力,在消费端严格控制高煤耗行业,降低煤电比重,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要建立配套的退出机制,对于人员转岗、企业转型发展等,做出足够好的制度安排。

  在油气行业,稳油增气是主要目标。根据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方案,油气行业要形成“X+1+X”市场体系,即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供应、中间一张网高效集输、下游市场化良性竞争的油气体系。对照改革目标,目前尚有差距。比如,上游仍是以“三桶油”为主要供应主体,对于市场资源增加、保供来说是不够的。在改革过程中,“三桶油”还在不同程度地新建管网,还没有完全按照改革要求去落实,不利于市场公平高效,也不利于能源保供。下一步,要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继续深化改革。

  新能源做加法。做大新能源,需要加速电力体制改革。过去,电力系统基于火电、水电等大规模稳定电源运行,随着新能源快速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的供电主体出现了,作为间歇性能源,它们是不稳定电源。同时,新能源要大力发展,储能就要大力发展。储能除了作为储存能源的载体,也可以作为售电主体。比如电动汽车,理论上也可以向电网倒送电。未来,随着新能源的发展,除了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电力市场原有的电源结构也需要打破,这都要求电力体制做出重大改变。

  加强双碳背景下的能源国际合作。第一,尽快建立国际碳关税协调机制,针对欧盟主导的CBAM,我国需尽快了解欧盟对碳排放的计算依据和碳足迹的认证办法,围绕CBAM的核算体系、工作机制、透明度及其与WTO规则协调性等内容,主动与欧盟开展规则对接。第二,积极推进中美清洁能源合作机制,与美国在零碳电力发展、提高建筑和交通运输电气化率、推动储能和氢能技术创新等方面展开合作。第三,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利用好我国新能源发展优势,推动“一带一路”沿线低碳项目建设、清洁能源技术转移等。第四,积极打造清洁低碳多边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标准与规则制定,积极打造区域性气候治理体系,扩大绿色发展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