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住房保障圆了2亿困难群众“安居梦”
发布时间:2019-08-11 23:22来源: 网络整理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他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危旧住房改造到棚户区改造,从廉租房到公租房,从经济适用房到共有产权房,一项项举措,体现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截至目前,住房保障圆了2亿困难群众的“安居梦”。
不久前,武汉青山区的青馨居社区开办了第一期暑期托管班,让过去曾住在棚户区的孩子们可以在凉爽舒适的教室里度过暑假。71岁的胡友明老人经常来到社区义务帮忙,给孩子们讲讲青山区的故事。
青山区有着武汉最大的棚户区,从2007年棚改工程启动到2016年居民全部搬迁新居,这里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至今,胡友明老人都忘不了2016年第一次搬进新家时的心情。
胡友明在棚户区整整生活了35年,老人说,他们这个年纪的人都清楚地记得,过去由于城镇住房供应不能满足需求,很多家庭都住在简易房屋、筒子楼或者集体宿舍里,有的甚至几代同堂。
“民以居为安”。住房,牵动着亿万城乡居民的心,更成为党中央十分关心的大事。1994年,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被提出;而从2008年开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历史上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投资最多的建设时期。
棚户区改造圆了胡友明老人的“安居梦”,更让他感到幸福的是: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过他们青山区,当时他把总书记的话认真地记了下来。
与此同时,国家大力推进以公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明确要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三次印发关于棚改的专门文件,部署各地加速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同时,中央提出住房制度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把公租房扩大到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一系列政策密集推出,让在宁波务工的姚增一家看到了新的希望,他们顺利地申请到了公租房。
如今,姚增不但把父母接了过来,还在当地解决了孩子的上学问题。
如今,公租房“兜底”保障的作用愈发显著。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还有累计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与此同时,针对既无法申请廉租房、公租房又不具买房能力的城市“夹心层”群体,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始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像北京目前就拿出了6.5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居工程让360多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80多万优抚对象以及60多万残疾人得到住房保障。
未来,国家将继续着力改善新市民和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并加大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