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园足球要在办学条件上实现“改天换
发布时间:2019-07-27 09:50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教育部王登峰司长:校园足球要在办学条件上实现“改天换地”)
7月23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表示,经过5年发展,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四梁八柱”基本建成,“内部装修”已全面开启。
他指出,下一步,校园足球要在思想观念上做到“移风易俗”,强调对校园足球综合育人功能的认识,;要在改善办学条件上实现“改天换地”,切实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和场地器材建设;要在凝聚力量上达到“众志成城”,不断完善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评价激励机制。
具体而言,王登峰强调,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薪资待遇、管理办法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不断夯实基础,科学规划,压实责任,到2025年再创建3万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加强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试点县(区)、改革试验区管理和监督,从2020年开始,每年向社会发布相关建设质量报告。
同时,组建幼儿足球专家委员会,制订足球特色幼儿园发展规划,进一步开展足球特色幼儿园遴选和创建。
制订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指导意见,在招生、教学、训练、竞赛和条件保障等方面重点统筹和督导。从2019年开始,实施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内相关专业院校与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结对帮扶计划,明确各自职责和要求,制订实际和具体的工作计划。
此外,还要健全校园足球教学体系。鼓励和支持引入先进训练方法和高新科学技术,建设智慧球场和应用智能训练设施和装备,强化科学训练。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校园足球师资培训体系,建设在线培训系统,建立线下培训和考核点,开发培训课程,制订考核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办法和考核模式。制订讲师遴选和等级考核评价标准及办法。
同时,健全国家资助赴海外留学足球教师和教练员选拔、培训机制,约定相关任务和要求,制订考核办法,建立跟踪机制和继续培训机制。完善体育类院校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从招生生源、过程培养、就业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将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考核体系逐步推向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快推进新型足球学校和普通高校足球专业学院建设。
王登峰还指出,要改变思路,借鉴欧洲和日本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推广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通过教体双方深度融合,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足校。
“要资源整合,针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不能脱离学制,但又处于足球技能培养关键时期,且中超俱乐部又急需建设U13、U14、U15青训梯队的要求,将体育系统的优质资源向教育系统投入,为每个‘满天星’训练营选派一位具有亚足联B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主教练,带领县域内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共同备课,共同制订县域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计划,发挥传帮带作用。”他指出,同时,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展校园足球竞赛,并对具有发展潜力的苗子进行专业化训练,提高其竞技水平,待其完成义务教育后,根据其意愿走足球职业化道路或继续升学。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合力,多部门共筑校园足球融合体系。王登峰指出,教育、体育部门和足协等专业组织进一步推进工作对接和资源共享,发挥各自优势,深化教体融合,加快推进校园足球与青训体系“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自成体系,相互支撑”合作格局。加强国际交流互鉴,搭建国内外相关足球组织、机构和部门有序参与、通力合作、协同推进校园足球健康发展的格局。
“我们还要积极鼓励有较好足球运动技能和水平的高中生、大学生向职业体育发展。完善退役运动员、优秀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社会人员兼职校园足球教师制度。”他说道。
在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和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带队补助上,今后也将不断完善校园足球运动员等级认定体系,进一步打通校园足球人才成长通道,不断完善小学、初中、高中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政策,建立衔接贯通的升学通道;在校园足球广泛普及的基础上,建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满天星’训练营—校园足球精英训练营—校园足球国家队”的高水平运动员发展与训练渠道,进一步完善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的成长机制,并鼓励和支持优秀足球苗子向职业化发展。
同时,建立和完善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超课时训练、带队比赛工作量认定和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