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境外游遭损害比例高于境内游 如何保障安全?(2)
发布时间:2019-05-17 12:04来源: 网络整理记者注意到,老年人出境游遭遇人身损害后,其家属起诉维权的,往往难获全赔,也不乏维权失败的情况。“游客在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如实向旅行社提供个人的健康信息,而旅行社也应如实告知旅游产品信息并进行提示。”韩玉灵表示,明知自己不符合旅游条件又不告知旅行社实际情况的,在旅游中突然发病身亡的,往往很难获得赔偿。
“游客是否能够顺利维权,对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解是关键。”刘俊海认为,要从旅行社的能力、义务两个维度考虑,在旅行社有能力和义务的情况下,要看其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如果没有故意或过失,原则上可以减轻责任。他进一步举例说,在导游明确提示晚上不要随意出门的情况下,游客仍坚持半夜独自出门游玩,进而发生意外的,就很难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旅行社应该明确告知游客相关信息,比如时间要求、作息安排、住宿条件、餐饮安排等,做到“光明正大”签合同。同时,旅行社要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旅游中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应该进行提醒和告知。出现安全事件后,导游应当迅速报告,为救援部门施救争取宝贵时间。对于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旅行社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出游时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对老年人要尽量多提醒、特别提醒家长看好小孩等。
对于老年人出游,韩玉灵建议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考虑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方式,慎重选择容易疲劳、风险度比较高、过于刺激的项目;二是出游要携带好相关药品,比如降压药、治疗心脏病的药等;三是要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碰到突发状况时,情绪不要过于激动,一旦感到身体出现不适,要及时告知导游和领队。(郭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