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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2019年“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

发布时间:2019-08-08 18:15来源: 网络整理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近日,《永仁县2019年“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永兴乡,中和镇,维的乡三个乡镇25个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每个电站100千瓦,总装机容量2500千瓦,单价:5.5元/瓦,一标段总投资约为13750000元(含主材价);二标段:永定镇,莲池乡,宜就镇,猛虎乡四个乡镇20个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每个电站100千瓦,总装机容量2000千瓦,单价:5.3元/瓦,二标段总投资约为10600000元(含主材价)。

具体公告如下:

永仁县2019年“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永仁县2019年“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为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参加。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仁县2019年“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

2.2 标段划分:一标段:永兴乡,中和镇,维的乡三个乡镇25个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

二标段:永定镇,莲池乡,宜就镇,猛虎乡四个乡镇20个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

2.3项目建设工期:70日历天,2019年11月15日前必须完成所有电站建设,实现并网条件。

2.4 项目实施地点:永仁县所涉及乡镇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项目需满足国家、省、州及相关部门对于光伏发电站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2.6 工程质保期2年。

2.7估算投资:一标段永兴乡,中和镇,维的乡25个村,建设单村电站25个,每个电站100千瓦,总装机容量2500千瓦,单价:5.5元/瓦,一标段总投资约为13750000元(含主材价)。

二标段永定镇,莲池乡,宜就镇,猛虎乡20个村。建设单村电站20个,每个电站100千瓦,总装机容量2000千瓦,单价:5.3元/瓦,二标段总投资约为10600000元(含主材价)。

2.8招标内容:

2.8.1配合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包括:项目区勘测定界、电站的施工设计、接入系统方案设计、组件安装、并网验收、办理开工、并网相关手续等。

2.8.2村级电站建设所需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及产品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围栏、通讯数据采集装置、智能安全预警系统、警示牌、消防设施、太阳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配电箱、开关站配套设备和综合自动化设备等与本项目建成并网发电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建设。

2.8.3主要工作范围包括:村级电站建设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

2.9 主材规格型号及采购方式:投标单位需承诺主材(光伏组件、逆变器)以州级招标确定的产品、型号、价格和供货方式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具有项目管理、太阳能发电及销售、设备安装、维修服务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表。

3.4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附投标文件中。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2016-2018)年来至少有一件在中国境内的类似工程业绩。

3.6投标人应在云南境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一个标段,不可同时投两个标段,否则视为无效。

3.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按合同包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