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三方面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9-07-17 13:41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国家发改委:三方面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7月1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
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从解决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 突出问题、就业帮扶、产业培育、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后续扶持工作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推动后续扶持工作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二是及时下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2.3亿元,协调财政部下达地方政府债务资金1293亿元,有力保障了各地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印发《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工作方案》,分两批赴云南、四川、贵州、甘肃、新疆、西藏等16个省份开展常规性监管巡查,对巡视、审计和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监管巡查,督促地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工作落实不走样。四是联合10多个部门出台《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举办多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培训会,进一步明晰政策边界,规范工作程序。
支持贫困地区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多措并举加强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政策供给,出台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的政策举措。以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如下达2019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其中1.19亿元用于“慢火车”通站公路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下达以工代赈中央投资59.2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劳务报酬约6亿元,有力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业增收。二是聚焦重点区域脱贫发展。制定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要点,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推动陕甘宁、赣闽粤、川陕、大别山、左右江等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助力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探索开展机关消费扶贫。设立“飞燕+”扶志计划教育基金,用于定点扶贫县贫困家庭学生的奖优济困和优秀乡村教师奖励。选派28名干部在定点扶贫县帮助工作,举办2019年基层挂职锻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指导挂职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蹲点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