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级党组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9-07-13 09:37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精准发力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水利、交通、住建部门的同志,千万不要认为和服务管理对象吃一顿饭不要紧,粗心于一点点‘小意思’‘小恩惠’‘小动作’,就会‘得病’,滑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深渊。”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委书记刘克文约谈该县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负责人,就三家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这是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与以前相比,县领导对单位一把手的谈话提醒明显增多了!”和静县水利局党组书记薛峰对此深有体会。
今年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着力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纪法防线。
为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对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类,明确九大类问题8种主要处置方式,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程序合规、定性准确。
“脱贫攻坚战是一场必须打赢打好的硬仗,但为什么有的县市主体责任落实浮于表面、虚化空转,项目资金拨付缓慢、重点项目进展不平衡?为什么有的乡镇还把工作停留在纸面上、文件里?”前不久,喀什地区党委对扶贫领域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谈话直奔主题,让在座的41名领导干部直冒汗。
为让谈话走心入脑,变压力为动力,喀什地区专门对9个县市、14个乡镇扶贫领域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拨付缓慢、帮扶措施不精准等一系列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摸底调查,并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本地区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
“把问题谈到‘点上’、戳到责任单位‘痛处’,对症开出‘药方’,才能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喀什地区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关键是要做足前期摸底调研工作,依情况分类处置,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决不能抽象空洞。
各级党委(党组)相关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向被谈话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讲清讲透政策、纪律和规矩,让被谈话人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将“第一种形态”的作用充分释放,提升了党内监督的效果。
“接到约谈通知,内心一直忐忑不安,被约谈后,组织直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指导我及时改正。回去后,我要深刻反省、举一反三,更好地履职尽责。”玛纳斯县红十字会党组负责人李波因漠视该县党委关于回应基层关切的18条措施被约谈后有感而发。
为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等问题,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以整改为落脚点,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处置情况跟踪问效,对需要整改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责任清单,突出整改重点,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确保纠错整改不留盲点。
阿克苏地区党委针对“第一种形态”处置情况,制作《“两个责任”链条式追责示意图》,厘清地区党委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班子成员责任边界,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重点,在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增强追责问责的刚性约束。今年以来,该地区已有12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介绍,新疆各级党委(党组)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担负起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通过提醒谈话、履职约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把监督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本报通讯员 李众旺)